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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莊雅 香港榮耀事工總幹事 |
福音是從猶太人彌賽亞的信徒傳到外邦,經過二千多年的傳揚,很多國家及民族同得福音的好處及祝福,外邦教會亦不斷壯大。反之,以色列這個福音來源地的彌賽亞信徒,因著歷史上種種因素,信徒數目出現萎縮及負增長。
公元三二五年的尼西亞會議通過不守《聖經》中的猶太人習俗及節期,並另立基督教文化,猶太信徒被逼放棄自己的文化傳統才可入教,這可能是攔阻他們認識彌賽亞的最大原因。
猶太人回歸以色列〔巴勒斯坦(Palestine)〕後,至今當地已有約二百家教會及機構、約二萬名彌賽亞信徒,但面對以色列本地的六百萬人口,傳福音為主耶穌(希伯來文是יהושע,Yeshua)作見證的空間仍然很大,如經上記著說:「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(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),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,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,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。如經上所記: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,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。」(羅十一25、26)
感謝主興起華人信徒對向猶太人宣教的看見,各教會及宗派紛紛研討及教導。
自從二○○○年聖殿山事件衝突發生後,以色列局勢一度緊張,加上已故的巴勒斯坦領袖亞西爾.阿拉法特(Yasser Arafat)曾在衝突期間呼籲列國攻入耶路撒冷,令以色列的局勢更加緊張,因此,這幾年到以色列的旅客非常少,很多人不敢到當地旅遊。但神仍然感動一群愛主及不怕死的肢體到以色列,為當時的局勢禱告。神實在垂聽了禱告,近年開始有很多從香港及中國大陸到以色列朝聖的肢體,甚至有教會自行組隊到以色列旅遊。
教會肢體到以色列怎可以只是流於朝聖?華人教會是時候思想如何向猶太人還福音的債。尤其當以色列與週邊地區的衝突升級時,華人肢體更需要向以色列人表達關心、支持和代禱,甚至在當地推動扶貧、探訪工作,直接或間接地傳福音。
近幾十年,幾百萬來自列國的猶太人回歸以色列,這些新移民被稱為Aliyah(亞利亞),他們主要操俄語、法語、埃塞俄比亞語及英語等,回歸後必須學習以色列的母語希伯來語。在回歸以色列的人中,貧窮的佔大多數。大部份回歸的人很難找到工作,而政府資助新移民只限半年,因此,大部份新移民靠不同的回歸機構或慈善機構援助。以色列有很多來自不同國家、由基督徒開辦的慈善機構,香港信徒可考慮親身到以色列的不同機構當長期或短期義工。或許華人教會可考慮到當地籌辦慈善機構,幫助當地的窮人,以見證Yeshua的愛。
保羅曾說:「向猶太人,我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我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。」(林前九20)
當我們預備猶宣,便須了解猶太人的文化及信仰。猶太人的文化最基本的是每週守安息日,即週五太陽下山至週六太陽下山。他們在安息日休息不作工,到會堂敬拜神及與家人相聚。他們每年過的節期是《聖經》記載的節期,如逾越節、無酵節(初熟節)、五旬節、新年(吹角節)、贖罪日、住棚節、普珥日及光明節等。猶太教的食物條例是根據《利未記》十一章記載的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,他們要吃符合教規的食物(Kosher),肉需要放清所有血才吃,他們一般不吃豬、沒有鱗片的魚類及貝殼類等;多數吃素菜、包或五穀。我們若想融入他們的圈子,或許需要學習過《聖經》中的節期及守安息日,或是開始操練不吃豬肉等不潔的食物,學習保羅所講的「向猶太人,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」。
猶太教相信耶和華是創天造地、唯一的真神。他們尊崇獨一、超越的神(參申六4),認為基督教是多神論。他們嚴守十誡和律法,相信自己是耶和華的選民,並期盼彌賽亞的降臨,拯救整個猶太民族。要向猶太人見證主耶穌是他們的彌賽亞,只可從《舊約》經卷與他們分享有關彌賽亞的預言。
與猶太人建立關係並不容易,他們比較自我保護,不容易讓外邦人進入他們的團體。猶太人分幾類:
要與猶太人交朋友,首先要建立他們對我們的信任,別讓他們覺得我們的目的是向他們傳福音,最要緊的是表達我們的關心,以及讓他們知道我們常為以色列和耶路撒冷求平安、到以色列旅遊,關心以色列的局勢及情況。
切忌提耶穌基督的名字及十字架,在過去千多年歷史中,猶太人因被教會控以殺害耶穌的罪名而受了很多苦,所以他們不喜歡耶穌基督這名字;加上穆斯林所信的耶穌再來時會殺害他們,因此他們憎惡這名字。但我們可以提Yeshua haMashiach(Yeshua the Messiah,即彌賽亞),這沒有問題。當他們見到我們有十字架標記,他們的心便遠離我們了,故盡可能不帶十字架的飾物。猶太人不認為我們所信的耶穌是他們的彌賽亞,我們可以與他們分享《舊約》的故事、人物及彌賽亞的預言。表達愛及關心是非常重要的。
向猶太人傳福音並非叫他們改變信仰,成為基督徒或加入基督教,尊重他們好像彼得及保羅一樣守安息日、耶和華神的節期及律法。耶和華仍是他們獨一的神,透過聖靈讓他們知道律法的精義,按著真義活出真理,讓他們知道彌賽亞的救贖,也是他們期待已久、將要來的君王Yeshua haMashiach。
本文原載於《今日華人教會》總第二七七期,二○一○年四月號,第十一至十二頁。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,如欲轉載,可來信申請。